风险等级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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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法院 | 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 |
案例号 | (2019)湘0521执第◎◎◎◎号之一 |
文书类型 | 执行裁定书 |
发布时间 | 2019-11-30 |
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
执 行 裁 定 书
(2◎◎9)湘0521执第◎◎◎◎号之一
申请执行人:◎◎◎◎,住所地:邵东县金龙大道**。
法定代表人:唐志明,系该公司董事长。
被执行人:◎◎◎◎,男,1◎◎◎◎年1月◎◎日出生,汉族,住邵东县。
被执行人:◎◎◎◎,女,◎◎◎◎年1月◎◎日出生,汉族,住邵东县。
被执行人:◎◎◎◎,女,◎◎◎◎年1月8日出生,汉族,住邵东县。
申请执行人◎◎◎◎与被执行人◎◎◎◎、◎◎◎◎、郑明...(本文书还有804字未显示)